
为防范无人驾驶航空器测绘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风险,近日,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《关于对依法合规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测绘活动的提示》(以下简称《提示》),要求各测绘资质单位增强法律意识,依法合规开展测绘飞行活动,共同维护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低空安全秩序。
《提示》明确了11类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,包括未取得测绘资质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,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,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测绘工具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,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未取得运营合格证实施飞行活动的,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的,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。
《提示》要求,各测绘资质单位对照风险点开展专项自查,完善管理制度,加强人员培训,密切关注国家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,并在测绘活动中遵照执行。